淮南科贸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 实施细则

时间:2023-03-17 点击:77次
根据《淮南市高校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》、《淮南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实施办法》精神,足额计提,规范使用,使校内资助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对《淮南市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实施细则》,进行了修改。
一、校内资助对象范围
在籍在校一、二、三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受助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。
二、校内资助类型设立
学校根据实际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减免学费(书本费)、特殊困难补助、勤工俭学岗等资助项目。
(一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
1.设置方法
每学期或每学年初,对上一学期或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。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一、二、三等奖若干名。发放奖学金的同时颁发获奖证书,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。
一等奖  金额100元   (根据班级而定)
二等奖  金额50元   (根据班级而定)
2.奖学金评选条件
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家庭经济困难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自强不息;
(4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以上;在各项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。
(5)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良好以上等次;
(6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A档(特殊困难)的优秀学生优先;
(7)参评学生学年内无违纪现象。
   (二)校内助学金
学生家庭经济困难,由于国家助学金名额限制,未能享受国家助学金,学校可设置校内助学金,扩大受助学生面,解决学生实际问题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助学金人数和助学金金额。校内助学金原则上每学年评定一次,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同时评定,每学期发放一次。
(三)减免学费(书本费)
为保证学生正常完成学业,学校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、书本费的方式进行资助,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减免学费金额。减免学费每学年评定一次。
(四)特殊困难补助
学生家庭经济困难,因国家助学金名额限制未能享受国家助学金,享受了国家助学金或因家庭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,学生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、生活,学校可设置困难补助解决实际困难。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、住宿费减免、住宿生生活用品补助、家庭或本人突发意外补助及其他特殊困难补助等。校内资助困难补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资助金额。特殊困难补助每学年或学期评定一次。
(五)勤工俭学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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